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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院降低医保药品支付价
时间:2018-07-02 作者:汪安稳 阅读:8164次 打印本页

 2018629日深夜,随着分管副院长王缄按下“批准执行”命令键,黄山区人民医院按时完成降低“医保药品参考支付价”工作。

根据黄价字[2018]28号文件要求,为优化医药费用结构,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决定从2018630日起,降低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参考支付价,销售价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公布2017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的通知》(皖卫药[2017]20)执行,其中降价药品年采购数量不得低于2017年实际采购量。

据了解,区人民医院此次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药品209个,其中降价品种139个,最大降幅达44.7%,平均降幅10%,降价金额10万元。预计一年可节约医保资金100多万元,对减轻患者医药费用,降低药占比,保障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合理安全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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