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按照黄山区人社局黄人社﹝2017﹞9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院2017年度在编在岗的所有工作人员(自聘、返聘人员不参加考核),新参加工作未转正定级的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因待岗、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病假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或者病、事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重点
年度考核的重点是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同时掌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要进行量化测评,并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优秀等次比例的掌握
优秀等次比例为15%。各科室上报的优秀等次控制在实际考核人数的18%(四舍五入),各科室要从严掌握,超过18%不予受理。请每个职工认真填写考核表,并在本人意见栏签名,因考核时间紧,表格不反馈,考核结果以公示方式告知。
四、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填写好考核表(圆珠笔填写无效),一式2份,分科室按文件要求进行考核,上报所有被考核人的名单及考核结果;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另行测评。
2.主管领导(分管院长)在科室考核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写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院考核委员会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五、时间要求
各科室考核、测评务必在1月22日前完成并报院办室,逾期不报影响工资晋升、职称聘任等项工作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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