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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接到“尼美舒利”不良反应报告
时间:2015-12-09 作者: 阅读:9551次 打印本页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尼美舒利”“尼美舒利走俏药店”。一时间,关于一种名为“尼美舒利”的退烧药的新闻层出不穷。

  18日,从湖南省药监局了解到,湖南省也接到了“尼美舒利”不良反应报告,涉及片剂、胶囊、颗粒等剂型,其中胃肠道不良反应占主要部分,未接到因使用“尼美舒利”而死亡的病例报告。

  一些家长反映,家里就有这种退烧药,是从一些药店购买到的,并让儿童服用过,有些家长对此表示担忧。

  “尼美舒利”属处方药,应凭医师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针对一些家长反映的不需要凭借处方就能购买“尼美舒利”的问题,湖南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16日长沙市药监局对长沙蔡锷路一家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并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下发通知,要求各药店加强处方药品销售管理,严格凭处方销售。湖南省药监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大不良反应监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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