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护理天地
分级护理制度
时间:2015-11-15 作者: 阅读:15088次 打印本页

 一、分级护理

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价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二、护理级别
根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三、分级方法
1、患者入院后就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2、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
3、依据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4、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四、分级依据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维持生命上,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②、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抢救的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③、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④、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3、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仍需观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②、病情稳定,仍需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③、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4、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或无需依赖的患者,可确定为三级护理。
五、护理要求
1、临床护士应根据患者的护理分级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2、应根据患者护理分级安排具备相应能力的护士。
六、自理能力分级
1、采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对日常生活进行评定,根据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2、自理能力分为重度依赖、中度依赖、轻度依赖、无需依赖四级。
上一篇:返回列表
下一篇: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
Copyright © hsqy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2021005833号-1 皖公网安备34100302000219号
互联网违法违规信息举报电话 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 0559-8532731 黄山区网信办 0559-8500135
黄山太平网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