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建立以专业工作业绩为依据,由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结合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现状,经2019年3月5日院办会研究决定,开展低职高聘工作,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黄山区人民医院低职高聘暂行办法》要求, 2019年3月11日前将竞岗报名表及竞岗材料原件报院办室王珍处。
2、低职高聘竞聘方案及报名表在医院网站、医院群、医院OA上均能下载。
3、暂定3月18日评审。
特此通知
院 办 室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